机关第三党支部(学生处)党员自律准则
学生处是全校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处室,担负着全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所以,学生处的全体党员应该以更高的觉悟,更积极的姿态,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标准,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服务于学生的本职工作上。为此,我们全体向学院学生承诺:
一、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在服务中管理,自觉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二、改变工作作风,变被动办公为主动服务,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需求,听取学生意见。只要学生有求,不论份内份外,不推诿,不扯皮,不冷漠。职责内的事立即办理,职责外的事积极协助办理。
三、在纠正违纪、评奖树优中,公平、公正、公开,一视同仁,坚持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不训斥、不指责、不体罚、不挖苦、不报复,不做任何伤害学生人格的事情。
四、关爱弱势群体,对于家庭困难,身体瘦弱,性格内向,来自农村的学生,要格外关爱、体贴、帮助,用我们的行动传播培华关爱学生的人性化的良好校风,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五、自重自爱,严于律己。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语和蔼,不受请,不收礼,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
机关第三党支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