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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公告

医学院关于做好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0:00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在校本专科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
(一)成立学校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 任:王拴才
副主任:姚文静 于国亮 秦海锋
成 员:杨志勇 杜耀峰 赵选民 程国建 赵伯飞
刘利兵 张朝晖 王西娅 梁 蕊 席小武 
唐学学 王西安 鲍 伟 徐 莹 柳 雨 
蔡 亮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由秦海锋担任。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的院级大赛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并在3月29日(星期三)前将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专家委员会拟邀请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及校内专家等共同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指导工作。
四、报名安排
1.各参赛团队报名时间为3月-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所有参赛团队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同时,需将《西安培华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书》(见附件)发送学校大赛组委会邮箱 :phcyds@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学院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
3.各二级学院参赛人数不得低于本院学生总人数的15‰,全校参赛项目不得少于260项。
五、比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6月校级初赛,9月15日前省级复赛,10月中下旬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有关大赛详细信息,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网” (cy.ncss.org.cn)。
六、奖励办法
(一)校内初赛:大赛评选一等奖(金奖)5名,奖励2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团队;二等奖(银奖)10名,奖励15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800元/团队;三等奖(铜奖)25名,奖励1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500元/团队。同时评选大赛优秀组织奖3名,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
以上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推荐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陕西复赛。
(二)省级复赛:获省赛一等奖(金奖),给予奖励5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2000元/团队;获省赛二等奖(银奖),给予奖励3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1500元/团队;获省赛三等奖(铜奖),给予奖励2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团队。
(三)进入国赛或者在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另行予以重奖。
(四)所有获奖项目将优先获得入驻学校创客中心的权利,学校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等扶持。
七、 有关要求
1.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办以来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且本次大赛总决赛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陕西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我院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组织动员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学校将把本次大赛组织及获奖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2.我院应以大赛为契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斌   吴军政  
联系电话:029-85680173
互联网+大赛工作QQ群号:602555715
   
 
医学院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