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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培华党发〔2022〕25号)

作者:   时间:2022-05-26   点击数:

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中心:

现将《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修订)

(此页无正文)




                    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西安培华学院

         2022525  


附件

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陕教工〔2021〕115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树立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教书育人理念,弘扬教师崇尚师德,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党治国执政的坚定支持者、中国精神的忠实继承者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

第三条  总体目标。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制度体系,将师德师风教育、正面宣传引导和失德违纪惩处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始终,推动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学校呈现出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崇尚师德的新风貌,形成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氛围,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教师地位显著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满怀教书育人热情,彰显修身立德、弘文励志的师表风范,形成师德引领提升教师能力的新格局。

第二章 机制建设

第四条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组织体系。学校实行师德师风建设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成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任:李映方   罗新远

副主任:胡俊生 刘越莲   姚文静 于国亮   徐国富

 员:(以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罗北荣

          唐学学  

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由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主任(部长)唐学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压实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各院(部)、中心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与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各院(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与督查日常工作,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 师德师风教育与宣传

第六条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全体教师树立崇高理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的首要位置,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条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教育。加强教师对教学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教师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八条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党员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专业素养与人文情怀,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育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院教师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须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内容。

第九条  加强教师学术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学习,引导教师在科研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各院(部)、中心定期组织召开的教学科研工作例会,要将师德师风教育放在首位,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氛围。

第十条  加强新入职教师教育。在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理想信念、师德师风、校史校情等专题教育,推进新入职青年教师双导师制度,通过聘用德高望重、知识渊博的名师、行业企业专家,指导青年教师,发挥专家教授的传帮带作用,激发青年教师崇尚师德、崇尚知识。

第十一条  做好教师发展培训。完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师德修养为核心、以提高综合素养为目标的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培训、教学提升培训、应用型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等专题培训。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师德师风报告会,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能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积极开展教师社会实践。组织教师到革命旧址考察学习,进行红色传统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服务,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第十三条  严格推行师德师风奖惩机制。建立奖励先进和惩罚违反师德规范的奖惩机制,学校每年定期举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四有”好老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对光荣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以此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向先进工作者学习,向师德先进个人看齐,弘扬先进模范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修身育人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师德失范教师进行严惩,对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推行校园文化建设,践行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通过定期为教职工举办集体生日宴会;定期为离退休人员、在岗60岁以上教职工及关心支持培华发展的各级领导举办重阳节庆祝大会;每年一次庆祝教师节及表彰大会;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慰问困难教职工等系列活动,不断构建校园人文关怀体系,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五条  加强师德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广播、报纸、网站、公众号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的感人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十六条  加大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宣传。重点挖掘对在日常教学一线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典型进行宣传。学校每年9月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宣传月,通过选树典型,表彰通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专题宣传报道,激励广大教师向先进学习,传承最美师德。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研究,组织高水平师德先进工作团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课程开发,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长效性与科学性。

第四章 师德师风考评

第十八条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机制。强化人才引进、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加强对师德师风审核把关,对师德师风审核评估未通过者,不得聘用和引进;对于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环节中师德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优、干部选拔等。

第十九条  实行年度师德考核。学校师德考核结合教师年度考核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西安培华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考核,分别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其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第二十条  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凡是师德考核为优的教师,学校在教师职务评审、评优、岗位聘用、干部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等事项,根据情节调离岗位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师德督查与问题整治

第二十一条  建立师德师风督查预警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日常督促与监管工作,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每学期深入教学一线督促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至少一次,及时督查学校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梳理查找师德师风问题苗头隐患、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发现师德师风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及时调整确定工作方向和重点,认真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落实好师德师风日常督查监管工作,积极防范教师失德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第二十二条  建立师德师风多渠道监督体系。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师德师风学生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课堂规章、师生关系、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的监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校常设失信投诉信箱,公布师德举报电话、邮箱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坚持教学督导制度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对教师意识形态以及师德师风问题的督导。

第二十三条  建立师德师风问题处置机制。实行对师德师风问题动向研判制度,每月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一次集中研判。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重点关注经常出现涉及学校相关舆情信息的各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互联网组群、网络和微博等,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收集学校师德师风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和掌握师德失范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涉事单位。按照“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涉事教师所在单位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不及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舆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培华学院全体教职工。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西安培华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西安培华学院人力资源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

电话:029-85680069  856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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