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校通知 > 正文 学校通知
    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2-11-02 09:48:04

     

     

    西安培华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校内各单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利用LED屏、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向师生员工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作风确保自查自改工作落地落实。要重点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重点火灾源头,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多功能厅等重点消防场所进行排查整改。要对超市、快递摊点等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务必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消防专项整改深化行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电气火灾专项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遮挡消防器材、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放等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各专项整改工作措施得力、推进扎实、取得实效。

    具体安排

    (一)11月1日-10日,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让师生员工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消防技能。

    (二)11月11-15日,由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教工、学生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模拟式疏散演练活动。

    (三)11月16-20日,各单位对自己的辖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四)11月21-25日,党委保卫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用气情况,根除私拉乱接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11月26日-30日对全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对到期灭火器进行年检更换。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维护校园冬春火灾形势持续向好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其置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置于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开展有序有力有效。
        (二)丰富形式载体。各单位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策划组织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有影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要求的重要抓手,着眼当前影响学校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堵点等问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真正让师生员工掌握正确的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推动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和学校抵御风险能力的整体提升,为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消防安全支撑。

    (四)做好资料收集。各单位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留好底案,以备上级部门抽查各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将活动开展情况等报党委保卫部消防管理

    联系人:任志军  联系电话:85680119 18966902788

     

     

    西安培华学院

    2021111

     

     

    上一篇:关于通勤班车缓堵保畅有关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