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 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出入校园时,应减速慢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冲闯校门。
二、 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应立即停放至指定位置(西门停车场、东门停车场南侧)。
三、原则上非机动车禁止在校园主干道通行,确因服务生活保障等需要通行的非机动车,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通行。
四、严禁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外的任何区域及场所。首次发现口头警告,再次发现将车辆拖移或加锁。
五、对违规停放或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破旧损坏,已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校园秩序的非机动车,学校张贴告知单后仍无人认领的,学校有权予以集中清理,车辆遗失或损坏由车主本人负责。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