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
为了加强我中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后勤保障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档案政策、法规、规划后勤档案工作。
二、负责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和统计工作。
三、督促和指导各办公室、工作组正确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
四、对已经收集归档的档案要注意发挥其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作用。
五、按照学校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
档案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理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条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时间
基建工作类、资产工作类、安保工作类等,应按照年度归档立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次年六月底立卷完毕,移交学校档案馆。
二、归档要求
(一)我中心档案是由基建、资产、保卫、总务、车队等部门产生的。因此,原则上哪个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就由其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
(二)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尽量做到文件完整、准确、系统,并具有参考应用价值,能够起历史凭证作用。
(三)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不能用易褪色、易变质的材料书写;不能有金属物装订。
(四)特别珍贵的档案,从安全与保管条件等方面考虑,可以随时归档。
(五)各部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归档单位与档案室各一份分别保存。
第四条 档案登记制度
做好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使档案家底清楚,帐务相符合档案利用细细及时反馈,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一、准确统计各类档案的数量,库存档案的构成状况和变换以及提供利用情况,每年统计一次。
二、由专人做好登记工作,实行统一的统计方法。
三、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统计。
四、做好查阅登记、借阅登记以及各类归档的总帐登记。
第五条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归档应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排列整齐,并标好名称及明细,为翻检利用创造条件。
二、档案库房应单独设置,不得兼办公室或其他用处。未经档案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三、档案室必须保持清洁,必须符合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防鼠、防霉、防潮、防尘、防腐蚀、防水等要求;定期检查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校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四、档案室对库存档案定期检查,及时改进工作缺点,补救问题。
第六条 档案保密制度
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档案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室和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