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实习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习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精神,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全过程管理,规范实习组织安排,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专业集中实践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各学院自查)

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8日(学校走访检查)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专业集中实践课。

三、检查内容

(一)实习组织与实施

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国标要求制定实习实训课程大纲、实施方案、实践指导书,是否经过学院会议决定。是否严格落实外出实习实践提前审批制度;实习内容是否科学安排,是否体现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

(二)实习组织形式与方案制定情况

各类实习是否以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是否经严格审核并全程跟踪指导;实习单位是否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实习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根据单位实际错峰灵活安排。

(三)实习场地的规范使用检查

对校内各类实训、实习场地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场地规划落实、使用合规性及安全管理落地情况,排查不规范问题,保障场地标准化、安全化使用。

(四)实习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教师的选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是否合理;分散实习学生是否安排了校内教师跟踪指导。

(五)实习组织管理情况

是否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管理实习的情况;实习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习单位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是否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实施情况总结、教师指导记录、教师指导工作总结、学院过程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

(六)资料检查

课程资料、过程性考核资料(过程考核记录、学生作品/成果、实践日志、总结报告等)、成绩资料、课程目标达成资料等是否齐全、规范。

(七)学生权益保障情况

是否在实习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是否签订校外实践安全协议书;是否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是否存在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违规收取费用、扣押学生财物证件等情况;工作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临床医学等特殊专业除外);顶岗实习报酬是否达到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四、检查方式

由教务管理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学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组建专项检查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实地核查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完成核查工作后汇总形成检查结论并全校通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文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限期闭环整改;对实习组织规范、工作成效突出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各类违规违纪情形,严格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依规严肃追责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习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实习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照标准,全面排查。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本通知检查内容,逐条逐项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各单位须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长效改进,持续提升。 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实习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实习教学质量。

联系人:万方芳 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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