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一荷转学至我校的
公 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育学厅[2015]4号)要求,经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确认,我校拟同意学生王一荷转入西安培华学院学习。现公示如下:
王一荷,女,系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级学生,因学生本人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当地环境,经本人申请,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批并报送,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拟同意转入西安培华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17级专科就读。
公示期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6年7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生王一荷转学有异议者,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029-85680150
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