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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

题:
关于开展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号:
11610000741297059L/2018-126 发文字号: 陕教生办〔2018〕4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成文日期: 2018-5-7 发布日期: 2018-05-07 15:11:38
类  别: 高校学生管理 浏览次数: 303
各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内容是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督查各高校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二)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1. 帮扶台账建立情况,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注明建档立卡、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就业进展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帮扶措施等内容。
       2. 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工作和精准服务情况。
       3. 对国家、地方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兵入伍、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三)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形式
      (一)高校自查。各高校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帮扶台账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5日(星期五)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实地督查。5月14—18日,省教育厅组织5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毕业生等方式对部分高校开展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同志将随机参加督查组。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主动与督查组联系对接,做好迎检工作,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推进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和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督查组,各组长单位要抽调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督查组组长,切实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开展,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督查完成后,请各督查组于5月31日(星期四)前将督查报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三)请各受检高校将联络人员名单,各督查组成员单位将参加督查组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手机)于5月10日(星期四)17:00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督查组成员督查产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杜 斌
      电话:029—88668867,13609156955
      电子邮箱:dududu55@163.com(来信请注明学校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附件
督 查 安 排
督查组
督查组成员单位
督 查 学 校
第一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组长)、陕西科技大学、西京学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咸阳师范学院、西安航空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组
      西安理工大学(组长)、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外事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组
      西安石油大学(组长)、西北大学、西安翻译学院
      延安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榆林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第四组
      西安科技大学(组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思源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组
      西安邮电大学(组长)、西安工业大学、西安欧亚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商洛学院、安康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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