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负责人:
根据学校校务会的要求,教务处对2013年12月22日下发的《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依据培养应用技术型目标要求进行了再修改,学校已将此文件印发各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和理事长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充分听取全体教师、学生以及行业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前期制定的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调整、修订和完善,最终确定我校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在第一会议室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定2014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会上要求各专业带头人要根据培华教函[2014]3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有:
一、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及核心能力
1.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专业方向、专业特色、基本能力及依据;
2.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核心能力及基本要求;
3.本专业的基本能力目标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
二、课程体系
1.本专业核心能力与相关课程的关系。说明哪些课程支撑哪些能力的培养,并作出能力与课程的关系矩阵。
2. 本专业课程设置比例的合理性。重点说明总学时和总学分数量,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方向课和选修课)的比例,实践教学比例等,说明是否支撑培养目标。
3.本专业必须通过的职业资格和水平考试。说明必须通过的考试类型,课程设置是否体现了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
三、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存在问题
请各二级院务必于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前将各专业修订好的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纸质稿(专业带头人、主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小妮
电 话:85680152
邮 箱:819587573@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