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学的基本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专业建设,打造专业品牌和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根据《西安培华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培华院教发[2008]3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一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今年计划立项建设3个本科重点专业,2个高职高专重点专业。重点建设和扶持专业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且数量充足、教学基础条件好、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大、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好,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西安培华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的立项评审条件,已有毕业生的本专科专业均可申报。
2、申报重点建设专业的负责人要求长期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专业应具有较稳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3、已被遴选为省级高职高专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评选程序
1、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由专业负责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院长批准后发文公布进行立项建设。
2、申报重点建设专业的负责人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于5月28日前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一并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表电子版1份;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西安培华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的重点建设专业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专业质量。
2、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只能推荐一个专业进行立项建设,特殊情况可放宽名额限制(最多不超过两个),立项建设期本科专业为四年,高职高专专业为三年。
五、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