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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晚自习不得以班级为单位占用教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满足全体同学上晚自习的需求,保证同学们都能有一个安静舒适的上自习环境,学校决定晚上7点到10点,三栋教学楼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外,其他教室全部开放作为自习室使用,任何班级不得以班级为单位占用教室,不允许在教室门上贴有关占用教室的标示。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辅导员和学生,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确保全校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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