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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对“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批准立项以来,各项目已基本完成了研究工作,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1]49号)要求,为做好教改项目的验收、成果推广工作,学校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批准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验收,对项目的研究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西安培华学院关于< 新闻学专业实务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探索>及<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推广研究>两个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批复》(培华院教发[2010]26号)和《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批准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10]68号)批准设立的教改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分析、总结项目成果。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与实物,填报《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撰写项目研究报告,同时提交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汇报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完成情况做汇报(10分钟左右),重点汇报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创新点,以及实施应用效果。
2.回答专家质询(3-5分钟)。
3.专家组在审阅文字材料和听取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并确定评审意见。
(三)专家组组长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项目做出最终鉴定结论。
四、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学校颁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优秀项目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采取各种措施予以宣传和推广。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的教改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写出详尽的出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案,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后仍未完成者,项目撤销,其主持人在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教改项目。
五、材料要求
10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教改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项目研究情况、实践应用情况、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字数一般最少在5000字。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研究论文、专著、调研材料、教材、实践报告、统计数据、获奖情况等。其中研究论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需提交原件及封面、相关页的复印件。
4.支撑材料上交时须附材料清单1份。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学网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2010年批准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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