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培华院发[2009]33号文件)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和高职高专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已在本院(部)连续开设了3年(不含3年)以上。
2. 申报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我校专任教师优先考虑。若上报课程基础条件好,负责人职称可放宽至获评讲师职称三年及以上),并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高职高专类课程在教学团队组成上鼓励校企联合、专兼结合。
3. 本科精品课程内容应符合“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本科)”要求;高职高专精品课程内容应符合“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高专)”要求。
三、申报要求
精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所有推荐和申报的课程均需建设独立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多媒体课件、讨论、答辩、作业、测试、学习方法、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四、申报与评审
1. 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合理规划,积极发展本单位课程建设,认真组织此次申报工作。
2. 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方式进行,确定申报的各课程负责人首先必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3,经各二级学院(部)初审、教务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五、申报时间
1. 各教学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推荐,确定好拟推荐的课程和课程负责人,同时指定一名精品课程申报具体事务联系人,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于5月18日17:00前将《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予以上报(格式:仿宋,四号,行距25磅)。
2. 课程建设小组预先准备课程网站相关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
六、相关说明
1. 凡被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准予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其建设经费及奖励均按照《西安培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培华院发[2009]33号文件)执行。
2. 本通知除正文外,附件一律不再印发文字稿,各单位可在教学网上下载。
附件:
1. 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 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 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