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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意义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务实举措。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切实组织好宣传动员、项目申报、过程监管等有关工作,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制
从今年开始,我校将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各院(部)要根据文件要求,以我校教育科学研究与实验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华文化等研究所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地、实验区、研究所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开展“三创”(即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教育,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各单位自行组织研制校级“训练计划”项目和二级院(部)实施方案。
项目的设计分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的学生。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团队,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人、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校级项目总数大于省级和国家级的总和,省级项目在校级项目中遴选,国家级项目在省级项目中遴选。
(三)立项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初审后,报学校评审。
(四)指导教师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原则上指导教师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承担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为最佳,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见面指导一次。各学院应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五)立项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
(六)项目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指导教师审查后,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学院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最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七)各二级学院须为项目提供必要支持:
为各项目组提供场地、设备方面支持。全校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均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要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利用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四、计划项目总数及指标分配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省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从2012年起,每年组织一次遴选,按“总体设计,分项实施”原则,实行项目负责制,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组织实施。结合各二级学院所辖学科专业,并综合各方因素,将今年计划承担项目数分配如下:(详见附件1)
五、 申报、立项程序
(一)二级院(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项目立项申报书(参考附件3),经导师推荐,二级院(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后,报院长审定,下发立项通知。
(三)学校根据有关管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施需要核定并落实项目经费;
(四)二级院(部)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原方案进行,学生投入项目的时间,目前进度状况,存在问题等。学校将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问题予以解决,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提出警告,并根据学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支持。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不参加中期答辩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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