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全面检查校内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管理,落实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切实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相关要求,实验(实训)室条件建设、教学管理等均为评估必查、重查内容,相关要求已在评估文件中明确。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对校内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实验(实训)室指导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人员配置及结构情况,要求提供实验(实训)教学及管理人员名单、人员结构、岗位职责。
2.实验(实训)开出情况:主要指各专业实验(实训)开出率是否达到90%以上,要求提供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实验(实训)室课表、实验(实训)室开出率统计表、实验(实训)室运行记录本等。
3.实验(实训)教学资料:要求提供相应教学大纲、校内实训项目实施方案与总结、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及考核办法。
4. 综合性、设计性等实验(实训)项目的开设情况:要求提供所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统计表、项目方案及学生报告。
5.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要求提供开放方案、记录与总结。
6.实验(实训)室管理情况:检查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制度、学生守则、实验项目介绍及流程图等是否上墙;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实验室(实训)工作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相关教学工作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是否规范并妥善保管。
教学任务、课表、实验报告、开出率统计、开放方案与记录等要求整理2010—2013学年的资料。
二、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工作将于5月6—10日进行,由教学处协同评估办成立检查组,主要以实地考察、查看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
希望各二级学院提前准备,由教学院长全面安排,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并指定专人做好检查资料的分类统计汇总。
 
附:校内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情况全面检查记录表
(联系人:实践科韦蕊,电话:85680151)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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