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本着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教务处、督导办两部门联合对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教务处与督导办联合检查,教务处主要做好检查的协调、联系、意见反馈及后期问题整改指导;督导办组织专家组,重点做好毕业论文质量和管理过程审查。
二、内容及要求
1.过程资料:毕业设计(论文)文稿、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教师指导记录、工程设计图纸、软件等、中期检查表、测试报告表等应完成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格,资料形成时间是否符合规定顺序。
2.选题情况:检查2011、2012和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重点是2013年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要求,能否进行知识能力综合训练,涵盖本专业部分主干课的内容,能否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存在大而空、抄袭、重复、同名的选题。
3.论文形式:语言文字、写作规范、字数是否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参见“西安培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内容和规范”及“西安培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样本”)。
4.内容质量:文题是否相符,结构与思路、信息与观点、基本理论与方法、工具、科学性与创新性、理论或实际价值以及学术道德等方面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5.教师指导:指导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计划进度,指导记录内容是否详细而且符合实际,是否有雷同的记录;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语与相应成绩是否客观、公正、一致,评语与成绩是否符合论文实际质量。
6.初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中期检查于4月22—30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视专家组情况,要求各学院在4月22日前将所有资料准备到位,资料准备情况亦在此次督导检查范围。
对本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严肃整改,情况特别差的学院将通报批评;各二级学院答辩安排需报请教务处方可进行。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 号文),学校下发《西安培华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培华院教发〔2013〕7号文),各二级学院需按照文件精神,在4月25日前完成对相关师生的全面宣传教育,以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风建设。
教务处 督导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