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调整二级学院(部)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的通知》(培华院人发[2012]96号文件)相关安排,学校对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财会学院、商学院分别成立相应实验教学中心并进行了主任任命。并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联席会,会上就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职责、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务职能,推进我校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开展,按照工作安排,各实验教学中心现需编写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展规划需紧密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规划及所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指标进行撰写。
二、本年度工作计划应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就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工作提出计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论证中心所辖实验实训室是否满足教学所用,是否能最大程度的利用,要在满足教学任务所需后,尽可能的进行开放;
(二)实验人员的配备、进修与培训;
(三)落实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和实施科学管理,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写(修订)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做好实验教学资料的留存与保管;
(五)规范实验教学考核方式,突出能力考核要求;
(六)做好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开发、论证及开设工作。
三、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需切实可行,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要求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编写后,报请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于2013年4月19日前交至教务处。(联系电话:85680151,韦老师)。
附件:陕西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指标(试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