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12〕5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各二级院(部)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面推行了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这一办法的实施大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积极性,提高了学习质量。根据教师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期末学校专家组检查意见,现就本学期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的管理做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考核记录表,统一记录符号和给分等级划分,规范项目名称。考核记录表采用单班单记的形式,每个班级每个课程均应有对应记录表(格式参考附件1);对于考勤分别采用√(出勤)、×(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进行标识;对于过程性考核中设计的项目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命名。
二、将学生做笔记情况纳入过程性考核,根据课程需要,可占10%—30%的比例;考勤与从课堂表现中剥离,课堂表现主要针对学生的听课状态与纪律,以“听课状态”为考核项目名称;考勤、笔记、听课状态与课堂互动为过程性考核必考项目;将考勤与课堂互动、笔记等项目有效结合,以提高课堂效率。
三、系(教研室)制定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与办法,确定考核形式、内容、要求、赋分形式、比例等(格式参考附件2),监督指导任课教师认真开展过程性考核和成绩管理等工作。本课程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与办法需在上课前对学生声明,并附于过程性考核记录表之前。
四、对于出勤次数低于学时数2/3,或完成作业次数低于总次数2/3,或未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的学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百分制)的,不论平时成绩如何,该课程均需参加补考。
五、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要客观、公正、准确,一经评定,不得改动。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平时成绩公示于学生,如无异议,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签字确认;任课教师需对本班本课程过程性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由系(教研室)审核后交教学科(与本班本课程期末考试试卷一并存放),教务处于期末考试结束后复审,并对不负责任的任课教师给予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望各教学单位抓紧时间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并执行,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工作。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教务处考试科(电话:85680153)。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记录表
2.西安培华学院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与办法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