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培华院教发〔2019〕39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开展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工作的通知》(培华教函〔2019〕71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公布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认定结果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课程建设与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总结和交流,学校决定对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学校认定的院级应用型示范课100门(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各二级学院即日起开展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的相关工作,于2021年7月9日前,完成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工作。

2.验收标准

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附件2),应用型课程根据评价标准可分为优、良、中、差、不合格共五个等级,其中优>=90,良>=80,中>=70,差>=60,不合格<60。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程通过结题验收应达到“良”及以上标准。

3.学校将对各院开展的结项工作和材料进行抽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提交材料由各单位确定,所有结项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归档。

2.成果验收及支撑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课程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目标可体现培养目标达成度);

(3)开课说明(可体现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

(4)应用型课程设计方案及学习情境(项目)设计相关材料;

(5)课程教案(可依据开课说明体现项目教学的相关内容);

(6)多媒体课件;

(7)教材(讲义);

(8)其它线上线下资源;

9教学评价及成果数据统计等文件材料。

3.各单位于7月9日将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汇总表)。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名单

2.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标准(试行)

3.西安培华学院应用型课程评价评分表

4.×××学院2019年院级应用型示范课结项汇总表

 

 

教务管理中心 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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