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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67号)文件要求及《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范围: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优秀创新创业个人和团队;

2.思想政治素质优良,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按期结项;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专利、创新性研究成果的个人或者团队负责人;

6.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在校生个人或者创业团队负责人;

7.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经营状况良好,并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1.创新奖学金若干,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团队)。

2.创业奖学金若干,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团队)。

二、评选条件

具体参考《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2〕67号)文件。

三、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含创业团队负责人)申报、学院初审并汇总、教务管理中心组织联评,最终报学校审批。

(二)申报参评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一);

2.各类创新创业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另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工作,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并在学院公示3天。

2.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可兼得,往年已获得该项奖学金不再重复申请。

3.二级学院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盖章后同参评学生材料一并于11月4日(周五)18:00前报至教务管理中心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所有材料请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王 青 联系电话:85680151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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