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2022年自编教材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适应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培华党发〔2021〕22号),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符合结项条件的教材进行结项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近两年在学校正式立项且建设期已到,以及建设延期已到的教材建设项目。

二、结项条件

1.项目主持人完成了教材的全部编写工作且已出版的教材,教材内容要符合立项建设计划要求,符合学术规范。

2.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3.教材要体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课程教学改革需要,新编教材知识更新率不低于70%;重新修订教材知识更新率不低于30%。教材内容要体现出鲜明的创新点和特色,把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教材内容。

三、结项程序

1.教材建设项目主持人依据通知要求,填写《西安培华学院自编教材结项申请表》(一式两份),与教材主本和相关教辅材料一并交各自教学单位初审。

2.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编写教材内容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填写《西安培华学院自编教材结项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3.教学单位初审通过后,将结项材料统一提交教务处管理中心。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验收结果。

4.对于过了建设期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视为弃项。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各院(部)、中心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管理中心教学研究组,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西安培华学院自编教材结项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教材主本、相关教辅材料(一式两套);

3.汇报PPT(1份)。

请各院(部)、中心务必通知到相关教师,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把好自编教材的建设关,确保自编教材的编写质量。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自编教材结项申请表》

联系人:聂小卫

联系电话:85680139

教务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