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教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4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陕政办函〔2022〕80 号)精神,落实“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深度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17 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具有相对固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举办场地, 能够有效利用教室、实验实训室等空间,结合课程设计、专业实验、毕业设计、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等教学活动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或开放实验室相关活动。

2. 具有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具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赛事指导经验;

3. 具有规范管理基础,学科竞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成果转化具有成效,相关工作在院(部)、系(所)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影响力较强,具有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的资源条件;

4. 具有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经验,近3年曾培育孵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办企业,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入选国家级立项;

5. 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运行。

二、 建设目标

1. 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建立符合结果导向的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运行、管理、安全保障等相关制度;

2. 每学年以基地名义举办校级或以上创新创业活动;

3. 每学年以基地名义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一类赛事,积极申报服务乡村振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4. 每学年组织基地开放日活动、项目展演活动、成果交易活动或产学研交流等活动;

5. 每学年以基地名义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或以基地名义孵化大学生创业工作室;

6. 每学年以基地名义开展创新创业教研、科研活动,申报立项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

7. 以基地名义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普实践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认定。

三、 评选流程

1. 各院(部)、中心填写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将申报材料签章后,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创客中心3-05;

2. 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名单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36 号文件精神,遴选入围单位参加汇报答辩;

3. 结合汇报答辩成绩,公示入选结果,征集投诉建议;

4. 独立开展基地建设预算测算,指导基地开展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 申报要求

1. 各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结合教学实践和学生培养的有效途径,认真遴选凸显学科专业特点的创新创业实践场所或科研学术组织,作为教学科研和产学研工作的拓展和延伸;

2. 各院(部)、中心限报1-2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3. 评审组将对申报基地现场进行考察,并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五、 联系方式

王旭东18509281652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申报书》

教务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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