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次数:

各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在实验室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训)室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主题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保障安全

二、培训目的

为提高实验(训)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实验室科学管理能力,增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技能,杜绝事故发生。

三、培训具体安排

1.消防安全培训

(1)时间:11月10日(星期五)15:00-16:00消防安全培训;

(2)地点:创客中心二楼2-07多功能厅;

(3)参训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代表;

(4)培训内容: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规范使用。

2.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1)时间:11月10日(星期五)16:30-17:10;

(2)地点:体育馆(东大门);

(3)参训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代表;

(4)培训内容:突发事件疏散模拟演练。

3.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

(1)时间:11月中旬

(2)地点:创客中心二楼2-07多功能厅;

(3)参训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代表;

(4)培训内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要点。

4.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

(1)时间:11月17日(星期五)

(2)参与考核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实验管理人员。

5.二级学院开展安全主题活动

(1)时间:2023年11月

(2)活动要求: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及新闻报道。

6.实验(训)室安全检查活动

学校及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

、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学院特点精心安排部署并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相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实验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实验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

2.具体活动安排,以企业微信群内的通知为准,并按照要求填报参与培训人员名单;

3.请各院(部)、中心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提前10分钟组织签到)。

联系人:史欲立,电话:029-85680183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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