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我校《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培华院发[2008]3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积极培育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并进一步规范教学团队管理,提高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讲师为主体,以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含系/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专业方向)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且在教学实践中卓有成效的教学业务组合。
第三条 教学团队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进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以达到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目的。
第四条 教学团队应重点体现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团队结构稳定,具备良好发展潜力和突出创新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鼓励各院(部)打破院(部)、学科、专业界限,以课程体系为纽带,组建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教学团队。
第二章 建设目标与要求
第五条 本项目的实施,以建设系列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团队、专业教学团队等为对象,以建设优势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为目标,积极培育教学团队,依靠团队协作的整体效应,加强教学建设,搭建教学信息平台,拓宽教学互动渠道,建设一批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示范中心和重点专业,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六条 教学团队建设要以规范化、特色化和创新性为原则,大力推进以下两项工作:
(一)根据教学改革需要,重点做好课程群或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学科带头人与梯队建设、师德师风和团队精神建设、教学研究及成果应用、教学水平和效果评价工作。
(二)教学团队要有良好的学科基础、高标准的中短期建设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必须保持团队相对稳定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吸纳人才,不断充实团队实力,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七条 教学团队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2.开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3.组织、规划、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加强教材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专业竞赛;
6.加强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育教学名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7.积极组织申报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8.完成团队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校级教学团队申报立项条件:
(一)本科教学团队
1. 团队及组成。团队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具体情况,以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一个团队设带头人1名(1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成员一般为5-8人(最多不超过10人),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微调。
2. 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我校本科教学一线授课,教学效果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教学工作。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及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3.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
员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5. 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编写相关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
(二)高职高专教学团队
1. 团队及组成。必须是拥有“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即由我校专职/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组成。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团队成员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职/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2. 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长期坚持在我校高职高专教学一线,教学效果好,且应在本行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的教师。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致力于本团队的教学建设;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
3. 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能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级技能人才的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社会认可度高。
第九条 申报立项程序:
1. 校级教学团队每年评审一次,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所属院(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院(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上报学校。
2. 申报教学团队需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1、2),同时提供以下相关支撑材料: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简洁精炼,能充分反映团队的总体情况。
3.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校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教务处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核查工作。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正式发文后立项建设。
第四章 建设内容
第十条 师资队伍。建立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高职高专教学团队要重视“双师”结构建设;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一条 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和更新变化,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做相结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养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教学质量管理措施完善,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满意度高。
第十二条 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并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把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改革和研究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研项目。
第十三条 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等;完善课程体系、编制课程标准;积极编写先进、适用的教材;开发教学课件、教学案例、实训实习项目、教学指导、习题库等教学资源;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等。
第五章 建设管理与经费资助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评选1-2个校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团队立项评审通过后,由团队带头人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制定本团队进一步建设的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第十五条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滚动建设。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验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其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资格。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由教务处负责。所在院(部)负责团队建设的日常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 评选确定的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1.5万元的经费支持(每个团队每年0.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下拨。
团队建设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教学调研、教学经验交流、教研课题论证、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件制作、图书资料、文印、小型低值设备购置等,项目管理费占5%。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学校财务处报销。
第十七条 学校对入选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团队的人员在进修、岗位聘任、教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第十八条 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从校级教学团队中产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学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配套经费资助。
第十九条 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向学校上报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团队可申请延长1年结题,对于无故不参加验收或延长时间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团队,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团队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对考核优秀的团队,学校将对其进行0.5至1万元的奖励,并继续列入下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