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和2019年立项延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1〕74 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立项和2018年延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1〕73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立项和2019年立项延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验收,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所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附件1);

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一览表(附件2)。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四、结题验收审核

(一)结题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二)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的教改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报送详尽的书面说明并提交延期方案,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教务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后仍未完成者,项目撤销,其主持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教改项目。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三份。

(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封面格式见附件4)。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措施、成果的应用效果、创新点与应用前景等。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字数5000字左右。

(三)支撑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一份(封面格式见附件5,需附材料目录)。内容包括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研究实物、研究论文、专著、调研材料、教材、实践报告、统计数据、获奖情况等。其中研究论文须提供论文发表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专著须提交封面及相关页的复印件。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其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并在发表刊物上注明与本项目的关系。重点项目应至少公开发表核心论文一篇或公开发表普刊论文两篇,一般项目应至少公开发表普刊论文一篇。

(四)上述材料经项目所在院(部)、中心审核并汇总后于11月10 日(星期五)早上10:00前纸质版报教务管理中心(纸质版A4纸除封面外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五)所有上报材料除论文原件外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029-85680259

附件:

1.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

2.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一览表

3.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样表)

4.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样表)

5.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材料封面(样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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