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根据培华院教发〔2021〕19号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学校决定2021-2022学年开设以下辅修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的辅修专业
序号 |
辅修专业 |
所在学院 |
学分 |
学时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传媒学院 |
16 |
256 |
2 |
通信工程 |
智能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16 |
256 |
3 |
动漫设计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6 |
256 |
4 |
日语 |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
16 |
256 |
5 |
药学 |
医学院 |
16 |
256 |
6 |
金融工程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16 |
256 |
7 |
人力资源管理 |
16 |
256 |
8 |
电子商务 |
16 |
256 |
9 |
财务管理 |
16 |
256 |
10 |
会计学 |
16 |
256 |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正考全部通过,主修专业全部课程无挂科记录,在校成绩良好(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一人限报一个辅修专业。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学生本人在所在学院填写《西安培华学院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资格,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学生所在学院统一上报教务管理中心审批。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最迟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前将辅修专业申请表交至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最迟于5月27日(星期四)前将《西安培华学院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统一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2.各辅修专业申请人数大于30人(含30人)方予以单独开班,申请人数大于100人(含100人),择优录取。
四、考勤与请假
1.学生因故不能上课的,必须提前递交书面请假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按旷课处理。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附医院诊断证明。
3.学生选定辅修专业后,应按时上课并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考核任务,无故旷课3次以上或出勤次数低于总学时数2/3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与成绩
1.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周将试题交至教务管理中心,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印刷试题。考试安排在该门课程最后2个课时举行,任课教师负责监考。
2.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参加考试,辅修专业原则上不能申请缓考,不设补考、重修。
3.每门课程及格分数为60分,所有课程考试及格、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能获得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4.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若主修专业一学期有2门或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则取消修读辅修专业资格。
六、退选、改选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一经公示,不允许擅自退选、改选。如确因特殊原因需退选、改选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审批备案的退选将取消该生再次申请辅修专业资格,未审批备案的改选将不予认可改选后的课程修读成绩及学分。
七、结业与证书
辅修专业修读年限为一年,修够16学分方予以发放西安培华学院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采取免费修读。
附件1:辅修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