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在线教学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理事长对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的重要指示“回到线下教学,认真、专业、热情和负责的态度不能降,对课堂互动、教学资源提供不能减,课堂学习效果的评价不能降”,为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定于5月12日-24日(第12-13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方式
检查由各院(部)、中心自查,学校集中检查两种形式组成。
(二)检查时间
1.5月12日至5月19日,各院(部)、中心自查。
2.5月12日至5月22日,督导专家、同行进行听课。
3.5月12日至5月22日,学校进行教学楼常规巡查。
4.5月20日至5月22日,学校进行集中检查(具体安排待定)。
二、检查内容
(一)自查主要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档案的规范性。检查教师的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如教案、讲稿、课件、开课说明等,检查要全面,并做好检查记录登记,如实填写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
2.管理过程的规范性。主要检查教学管理过程是否规范,如教学任务变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门课程是否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各类日常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如各种教学活动的安排、通知、总结等管理文件。
3.课堂教学检查。重点深入一线听课,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特别是抓好课堂的教学组织以及课堂秩序,科学规范的坐次排序,包括教室的环境卫生以及教室的通风,还有规范的板书以及教师的教学资料、教学资源,要在事先、事中、事后充分地分享给学生,要让学生依然保持着课前课中课后应有的学习状态。对课堂互动以及丰富的教学资源教学、素材的提供只能增不能减。
4.科学合理地安排实验课,实验课的记录、开课记录、实验报告日志必须完整规范,进行存档,形成电子化的记录进行存储和保管。
5.针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效果,要保持教学督导部门的常态化监督,包括校院两级教学简报的定期的发布、信息反馈和持续改进。
6.做好、设计好课程评价。针对教学使用的相关平台,比如蓝墨等,对教学过程的记录及使用要合理、科学,要充分地进行利用。
(二)学校检查内容
1.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开学时间,结合学校自查和线上督查情况,有重点组织专家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各院(部)、中心做好线上教学总结及线上线下衔接汇报材料准备(文字材料、PPT)及相关教学资料准备并填写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材料统计表》。
教学资料包括:课表、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开课说明、自本学期开学以来线上教学实施方案、日常运行通报、督导检查、问卷调查、教研活动等支撑材料。
2.督导专家检查课堂教学质量,随机进行听课。
三、检查具体要求
(一)各院(部)、中心要精心组织自查工作,检查工作不走过程,不流于形式,确保各项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并如实填写附件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及主要问题记录表》,反映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
(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在线教学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迎接教育厅本科在线教学自查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请各院(部)、中心于5月25日前提交整改报告一份。
整改报告重点针对线上教学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并为今后我校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提出整改的方向和可行性建议,从而切实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
请各院(部)、中心要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组织完成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着从实际出发,深入教学一线,认真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立即解决,努力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材料统计表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及主要问题记录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