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以及本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笔试)补考时间定于8月31日,其他公共课及专业通识课于9月2日-9月6日举行(详见教务管理中心考试安排),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在9月20日前完成。现将有关开学初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补考工作

(一)认真做好补考组织工作

1.认真核对不及格学生名单,对考试违纪、缓考及无故缺考学生进行相应处理。补考名单要确保准确无误。

2.周密做好补考工作。各学院(部、中心)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对考试、监考、考务、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并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3.巡考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届时校领导、教务管中心负责人将到每个考场进行巡视。

4.每场考生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30—50人以内。考试教室应在考前半小时向学生公布。

5.专业课补考原则上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确有困难须在非正常上班时间进行者,应提前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执行各项考试制度

1.监考人员须提前半小时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发现代考考生应立即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中发现违纪、作弊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留存违纪资料。

3.监考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监考记录单》,经二级学院(中心)检查后归档。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接听电话,对未尽职责的监考人员扣发监考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凡在正考中的旷考及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三)补考有关时间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请于9月3日前将专业课补考安排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

2.9月23日前,各学院(部、中心)将监考费申请表与补考阅卷登记表一并上交教务管理中心。

3.补考工作须在9月20日前完成。补考成绩于9月25日前登录完毕,经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审核无误后打印签字,成绩单于9月27前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二、开学初考试工作

(一)认真做好上学期各门课程成绩核查工作

1.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课程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率大于40%,必须有情况说明。并以课程、班级的形式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2.对于成绩有输错漏输的,应反馈于教务管理中心予以修改。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的课程考核方案工作

1.检查各门课程开课说明里是否有考核方案,是否符合本课程的考核要求。

2.每个教师是否将本课程的考核方案和要求告知学生。

3.将所有开课说明关于课程考核方案的电子稿打包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三)检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部、中心)归档材料

1.留存的归档材料内容必须按照内容统一装盒。

2.归档的内容和要求。

(1)考试制度文件:教务管理中心下发制度文件及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制度文件。

(2)考试日程安排:根据学期、正考、补考、清考单独装订并加盖二级学院(部、中心)公章。

(3)考场反馈:监考记录、巡考记录(按照时间、场次的顺序将监考记录单、巡考记录单分别整理成册,外加封皮。)

(4)考试违纪情况统计表(要有考生的违纪事实,以及违纪情况记录表,违纪通报。)

(5)考试课程汇总表(按照制式格式统计。)

(6)成绩单(可按专业或系分类,加封皮、盖章装订。)

(7)试卷检查安排与总结。

(8)考试工作总结(含封皮、盖章装订。)

(9)命题计划表与命题审查表(按照制式格式填写。)

(10)AB样题(有封皮、目录,含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11)过程性考核的各种支撑材料(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考核登记表、部分学生作品等各种支撑材料。)

(12)自主考试违纪、缺考、缓考的统计(含考生班级、学号、姓名、考试科目、违纪时间与情节。)

(13)不及格率超过40%课程分析说明(含系主任签字、封皮、盖章装订。)

(14)试卷(正考试卷按照原定标准整理;补考与清考试卷按照课程整理,试卷袋内要有空白试题、标准答案,学生答卷。)


教务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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