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关于林嘉材等2名学生按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20〕60号)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经2024年1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对林嘉材、熊栋林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实名向我校教务管理中心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29-85680139,邮件:150089@peihua.edu.cn。
 
  
   
    序  | 
    所在学院  | 
    行政班  | 
    姓名  | 
    学号  | 
    离校时间及原因  | 
   
   
    01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2视觉传达设计01  | 
    林嘉材  | 
    20223B5126  | 
    2023年秋季开学至今未返校,经学院与本人及家长沟通,自愿放弃学籍。  | 
   
   
    02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1工程造价(专)03  | 
    熊栋林  | 
    20213P2005  | 
    2023年秋季开学至今未返校,且该生退学意向强烈。经学院与本人及家长沟通,自愿放弃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