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大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巩固检验,是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方式。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7级本科生:2021年3月1日—3月28日

2018级专科生:2021年3月1日—6月20日(其中6月1日—20日为学生返校总结阶段)

部分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企业的管理经营与工作周期特点,适当调整毕业实习的具体时间安排。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补充的形式进行。鼓励各学院按照就近、集中原则遴选专业对口、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供实习生实习,提高校外实践基地利用率。自主分散实习应征得学院审核批准,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供单位的有效实习证明及实践学生鉴定表。

为方便学生就业,鼓励将毕业实习与学生择业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制定本单位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质量。

(二)实习前,二级学院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学习理解实习工作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包括遵守实习单位各种纪律),外出实习前与学生签订《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纸质版在教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

(三)各二级学院要将安全教育列入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要议程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实习前有安全集中教育,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实习结束后有安全工作总结,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四)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编制《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计划,明确实习工作要求。《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实习教学的目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方法与指导;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等。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专业和人数;实习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实习组织管理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五)对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长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有关事宜,实习中期由各学院对实习工作进行自查。对自主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配备指导教师,并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切实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六)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人员(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各学院、各专业应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老师担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每周至少有两天时间在实习基地,每周与每名学生至少联系和指导一次,并于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含实习情况概述、对实习生工作表现的分析、指导实习工作的体会、对教学改革和实习工作的建议、所带学生实习期间反馈信息等等),提交至学院存档。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毕业实习考核

1.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毕业实习考核。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2.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分制评定。各学院应组织实习指导教师于实习结束后三日内将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毕业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可随本专业(相近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参加实习及考核。该生毕业实习所需经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及时开展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学院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管理中心(电子版一并提交)。

、其他

(一)实习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和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原则上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并提交学校审批,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二)《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和《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在电子版上填写,待实习完成后统一打印纸质版签字后提交至指导教师;《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教师指导记录》,教师在电子版上规范填写,并于实习完成后随成绩单及总结一并归档;《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由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学生离校实习前完成签订工作。

(三)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实习工作安排、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和毕业实习计划、《2021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安排一览表》。本科、专科分开报送,纸质材料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齐春娥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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