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为保证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安排,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8级本科、2020级专升本、2019级专科学生均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毕业实习,保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教学内容。
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长必须严格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除少部分特殊专业已先期开展毕业实习外,原则上其他专业实习的起始时间应为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1周,2022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含考核、成绩评定和总结)。部分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企业的管理经营与工作周期特点,适当调整毕业实习的具体时间安排。
三、实习形式
2022届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学院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优先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实践基地和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
自主分散实习应由实习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专业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学院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批准,并由指导教师告知学生家长后方可实施。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要严格对实习单位的条件、实习内容进行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监控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各专业自主分散实习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应实习人数的50%。
为方便学生就业,鼓励将毕业实习与学生择业相结合。
四、实习考核
(一)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报告和有关实习成果后,方能参加毕业实习考核。学生的实习考核评定工作由二级学院和实践基地共同完成。由指导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二)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分制评定。严格评定标准,优秀率控制在10%左右,对不合格的学生客观公正处理。
(三)毕业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可随本专业(相近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参加实习及考核。该生毕业实习所需经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2周内,各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及时开展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学院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管理中心(电子版一并提交)。
六、课程档案材料
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教学资料。主要有:
1.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总结;
2.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施方案、实习指导书、实习安排基本情况表、验收情况汇总表、实习工作总结等等;
3.教师指导记录、指导工作总结;
4.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相关材料;
5.学生实习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及相关材料;
6.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
7.学院和专业在实习期间组织开展的过程检查记录;
8.学院与实习学生签订的《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
9.以集中形式开展实习的,需要归档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
10.其它:如实习单位的评价材料、有关特色材料等。
七、注意事项
(一)2022年1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实习工作安排、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和毕业实习实施方案(附件1)。本科、专科分开报送,纸质材料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实习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申请(见附件2)和实习协议签订,原则上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并提交学校审批,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三)实习开展后的第一周内,报送《西安培华学院实习安排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学生日志》(见附件4)和《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见附件5),学生在电子版上填写,待实习完成后统一打印纸质版签字后提交至指导教师;《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教师指导记录》(见附件6),教师在电子版上规范填写,并于实习完成后随成绩单及总结一并归档;《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由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学生离校实习前完成签订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制定本单位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组织审核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施方案和实习指导书。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帮助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学习理解实习工作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包括遵守实习单位各种纪律)、实习要求和指导职责。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质量。
(二)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会同实习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习工作各项要求。《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应体现的主要内容有:实习教学的目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方法与指导;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方法等。编制实习指导书并发放至每位实习学生,帮助学生充分理解实习目标、准备条件、内容、方法与步骤、注意事项、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作品或成果要求等。
(三)实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组织制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督促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安全教育列入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要议程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外出实习前与学生签订《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纸质版,在教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
(五)毕业实习指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实习指导的各项工作。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
(六)校内指导教师为指导毕业实习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人员(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注重发掘专业素养和教育素养并重的“双师型”指导教师。各专业的实习领队教师必须由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该环节教学过程、实习指导经验丰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指导和帮助。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的考核。
(七)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要求,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方案》落实好学生实习工作的各项任务。每周至少到实习基地巡查1次,每周与每名学生至少联系和指导一次,每周撰写指导记录不少于3次。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含实习情况概述、对实习生工作表现的分析、指导实习工作的体会、对教学改革和实习工作的建议、所带学生实习期间反馈信息等等),提交至学院存档。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八)实习期间,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要经常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实习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有关事宜,重视实习工作的自查自纠。对自主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配备指导教师,并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有效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附件材料不随文下发,在企业微信实践群自行下载。
联系人:齐春娥
何 婧(经费申请和实习协议签订)
联系电话: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