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量中专兼职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二级学院的所有专兼职授课教师。

二、核算办法

依据培华院人发[2019] 1号《西安培华学院教师工作量实施暂行办法》文件进行核算。

三、核算时间

本学期授课的所有专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将审核过的《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及《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说明》电子版在2022114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纸质版待教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四、报表要求

1.报表一式两份A4纸张横向打印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所报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变动、更改。

3.《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终稿须经任课教师本人确认签字。经本人确认签字后的定稿,因教师本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等,原则上一律不予更正。

五、课程资料要求

1.教学大纲;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教师指导记录、指导工作总结;

5.过程性考核资料(过程考核记录、学生作品/成果、学生实践日志、学生实践总结报告等等);

6.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及相关材料;

7.校外实践安全协议书;

8.实习类项目的实习协议、实习单位鉴定表

9.其他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因此项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务必仔细审核各项数据,按时上报,不得拖延,数据不得有误。

2. 《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及《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说明》样表可在群共享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 何婧      联系电话:1868224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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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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