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24届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2024届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学生实习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西安培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西安培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2020级本科、2022级专升本、2021级专科学生均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毕业实习,保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教学内容。

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长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含考核、成绩评定和总结)。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企业的管理经营与工作周期特点,合理安排毕业实习的具体起始时间。

二、实习形式

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实习应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优先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各专业应着力提高集中实习比例,提高实习基地利用率。

自主分散实习应由实习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书面承诺书,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常务副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产学研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校外实习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制定本单位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坚决避免计划落实不力、实习流于形式。要规范实习大纲、实习方案和实习计划,确保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合法合规,并与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方案密切衔接。严格审核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施方案、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强调实习纪律、实习要求和指导职责。

(二)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相关教学文件,优化实习考核方式。《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应体现的主要内容有:实习教学的目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方法与指导;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方法等。会同实习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任务和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习保障措施等等。编制实习指导书并发放至每位实习学生,帮助学生充分理解实习目标、准备条件、内容、方法与步骤、注意事项、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作品或成果要求等。

(三)毕业实习应在真实环境中进行,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内容与实习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四)要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各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协同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杜绝一切违规实习活动。集中实习应于工作开展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正当权益。

(五)持续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监管力度,严格自主分散实习原因、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监控和管理,避免实习过程形式化,确保实习质量。

(六)要将安全和纪律教育列入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要议程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外出实习前,与学生签订《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

(七)毕业实习指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实习指导工作。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学校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注重配备专业素养和教育素养并重的“双师型”指导教师。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指导和帮助。

(八)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访问实习点,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每周与每名学生至少联系和指导1次,采取邮件、QQ、微信、电话联络等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每周撰写指导记录1次,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含实习情况概述、对实习生工作表现的分析、指导实习工作的体会、对教学改革和实习工作的建议、所带学生实习期间反馈信息等等)。同时,要组织和指导学生认真规范地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及时规范地评阅实习相关资料,要有批阅痕迹,按要求做好过程考核记录,认真完成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工作。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九)实习期间,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有关事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重视自查自纠,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十)探索和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针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前研判,细化预案。对发现的因实习引发的舆情、违规行为、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立即核查,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一旦出现学生安全、负面舆情等情况,积极、及时应对处置,避免小问题上升为大矛盾。

四、实习考核

(一)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报告和有关实习成果后,方能参加毕业实习考核。实习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实习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及工作流程等;运用所学知识与理论对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并阐明自己的观点;实习的收获与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思路等。

(二)学生的实习考核评定工作由教学单位和实践基地共同完成。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按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评定。严格评定标准,优秀率控制在10%左右,对不合格的学生客观公正处理。

五、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2周内,各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及时开展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

六、实习档案材料

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教学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主要有:

1.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总结;

2.各专业实习大纲、实施方案、实习指导书、实习安排基本情况表、验收情况汇总表、实习工作总结等等;

3.教师指导记录、指导工作总结;

4.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相关材料;

5.学生实习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及相关材料;

6.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

7.学院和专业在实习期间组织开展的过程检查记录;

8.学院与学生签订的《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安全协议书》;

9.以集中形式开展实习的三方实习协议;

10.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表、承诺书;

11.其它:如实习单位的评价材料、有关特色材料等。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归档资料范围,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资料模板和规范性要求,各类资料在内容和格式要求上均应规范、统一,不得出现同一项资料形式多样的问题。部分材料模板见附件,供参考使用。

七、专科实习备案工作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高职专业组织岗位实习前,应至少提前30天向省教育厅按省内、跨省、 赴国(境)外不同形式实习备案程序备案,备案后方可安排实习,未备案不得组织实习。注意事项如下:

1.专科实习工作应符合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以及学校实习相关管理规定。

2.在学校实习基地开展集中实习的,应提前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和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多人在一家单位实习的,需签订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集体委托其中一人代为签订三方协议。均按模板统一要求签署。

3.准确、规范、及时地填写实习备案表,按专业分别填写《省内实习备案表》《跨省、赴国(境)外实习备案表》。

4.提交备案表时,一并附上相关的实习大纲、实习方案(WORD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本)、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信息表(西安培华学院专科毕业实习安排基本情况统计表)。

八、其他事项

(一)2024年3月初报送以下材料:学院实习工作安排(本、专科分开)、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西安培华学院实习安排基本情况统计表》、专科实习备案相关材料。实习工作结束后2周内,及时报送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本、专科分开)、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各专业实习验收情况汇总表。提交方式:企业微信工作审批流程,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抄送教务管理中心齐春娥。

(二)实习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申请和实习协议签订,应于实习开始前完成并提交学校审批,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三)所有相关实习资料原则上均填写电子版,打印签字归档。

 

联系人:齐春娥

        万方芳(经费申请和实习协议签订)

联系电话: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