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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实验(训)室安全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

为了迎接合格评估整改工作专家组进校参观,并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紧急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1〕9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开展了实验(训)室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检查内容为实验(训)室安全卫生以及运行管理资料等。

10月29日,理事长姜波、校长李映方带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深入二级学院和实验室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校领导对实验室的建设及管理提出了要求,强调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工作,实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实验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开展面向师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特别对危险品、剧毒药品、化学、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进行严格管理。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实验(训)室安全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保障了实验室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卫生及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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