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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学报》稿酬及印刷费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13  来源:   点击量:

《西安培华学院学报》

稿酬及印刷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办好学报,规范学报稿件征集与管理,确保办刊经费,经我处多方考察和调研,并结合我院学报的实际,现提出学报有关经费管理办法。

一、文章分类及稿酬标准

本刊坚持“文以质取”的原则,拟将学报稿件分为三类,即特稿、优稿和一般稿件;稿酬据此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如下:

(1)特稿是指省内外各学科的知名专家、各学会会长、各大专院校的校长以及院士或在某专业、学科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专家、教授撰写的学术论文,经审核达到特稿质量标准的即可在最近一期学报上优先发表。每期安排特稿1篇,每篇文章的稿酬按100元/千字发放。

(2)优稿是指由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撰写的、学术水平较高,且得到校内审稿专家认可的学术论文。每期安排该类文章不超过2篇,每篇文章的稿酬按80元/千字发放。

(3)一般稿件是指除特、优稿件以外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被校内审稿专家认可的学术论文。每期根据版面情况安排文章不超过23篇,按投稿先后刊登,每篇文章的稿酬按40元/千字发放。但是,对于一般稿件中,作者为中级以下职称或博士以下学历的文章不付稿酬;对于无职称的论文作者收取一定审稿费和适当的版面费,但总计不超过200元。

学报每期所刊登稿件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5篇。一般稿件和优稿的字数每篇应控制在3000-5000字之间;特稿字数最多不超过8000字,特殊情况应由常务副主编报主编审批。每篇稿件的字数由编辑部核定,按正文字数计算,不足1000字不计稿酬。本刊对于特稿、优稿严格审核,宁缺勿滥。坚决杜绝“人情稿”。

每期学报的稿酬预算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

二、稿酬核算与发放管理

每期学报印出后,由学报编辑部根据所刊登稿件,核算每篇文章的稿酬以及英文编辑的费用(200元/期)和编辑往返于印刷厂(具体为排版办公室)的车费(实报实销,一般控制在30元之内)。编辑部核算好学报每期的费用后,提出该期“《西安培华学院学报》稿酬发放请示单”(以下简称“请示单”),由科研处长签字报院长审批后,由编辑部派专人持“请示单”批件到财务处借款,待稿酬发放完毕,及时到财务处销帐。

稿酬原则上要发放到作者本人手中。如果作者不在西安,可由他人持委托书前来代领。

三、学报印刷费用

为了避免和印刷厂发生印刷费用的纠纷,建议由院长就每期的印数和印刷费用以及印刷质量标准与印刷厂签订印刷协议。待每期学报印出后,经学报编辑部审查没有印刷质量问题后,由科研处长派人持协议到财务处领取印刷费用,转交印刷厂,并索回正式发票交送财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