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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方位科学指导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日期 : 2011-05-14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我校就业工作在省、市就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学校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具体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各项就业工作,现将就业工作具体做法简要说明如下:

一、健全就业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基于对就业工作整体和全局的认识和把握,近几年来,学校党委和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二级学院一把手领导为成员的一级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其次,各二级学院也分别成立了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由学生科长、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生代表为成员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系统地负责学校的就业工作。

作为学校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几年来,始终坚持“做毕业生的就业参谋,为企业当好人事顾问”的工作宗旨,把帮助学生就业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把每一个学生当作自己的儿女和兄弟姐妹一样对待。

二、在就业市场方面,能够协助领导采取多项措施如就业工作 “十个结合”等进一步加大了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力度,并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同时,与省市区主管部门联合举办了多场大型校园招聘会,如 “陕西省‘2010年千家民营企业进校园’、‘2011年陕西省春季招聘大联盟校园招聘活动’”等;在就业市场建设上,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与各级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兄弟院校的沟通、交流和联系,另一方面多方联系用人单位,举办各类企业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引进各类岗位需求信息。

三、在就业指导教育方面,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制定了《学院就业指导教育计划》、《毕业生就业指导课教学大纲》、《职业生涯规划课教学大纲》等,同时,针对辅导员及毕业生,分别指导编印了《就业工作手册》和《就业指导手册》。在毕业生中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并采取多种方法进一步丰富了就业指导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如举办“就业指导月”活动、在原有就业指导课的基础上加设创业指导教育内容、设立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我校的“大学生创业工作站”等。

四、在就业管理方面,为不断完善就业工作规章制度,近几年来,学校先后制定下发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就业工作条例》、《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就业指导课教学大纲》和《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十多份文件规定,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学校就业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轨道,为学院就业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先后进行了新生职业倾向调查,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待就业毕业生信息反馈摸底调查,贫困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自身条件较差就业困难毕业生摸底调查,往届毕业生质量评价跟踪调查等。

五、在就业服务方面,学校始终要求所有从事就业工作人员要用真诚和热情去做好毕业生工作。要认真、负责、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访的学生,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就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在接待用人单位时,始终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其工作的标准,能够做到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一个用人单位。

特别是在对待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贫困毕业生、自身条件较差毕业生及家在地震灾区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学校采取了各项帮扶措施,使就业困难学生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六、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健全规范就业管理工作,实施科学的就业工作考核机制。早在2004年开始,就开展了就业情况动态跟踪机制,实行就业周上报工作,为每届毕业生建立《毕业生求职档案》;特别是在就业管理工作中,实行 “首问负责制”、与二级学院实行“就业工作对口指导机制”和“就业工作全面考核机制”,开展了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从“就业工作实绩、就业指导教育、就业管理、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评,实施科学的全程化的科学措施,并实施相应的奖惩办法。

特别是在就业率统计及上报工作中,学校各级领导在各类就业工作会议上始终强调要求真务实,坚决杜绝上报就业协议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并多次强调坚持杜绝以不签协议为理由拒发毕业证等行为。如若出现上述不规范行为,将以此作为就业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此,学校也在相关文件简报上多次强调,要求全校要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而是要追求实实在在的毕业生就业实效;不能片面要求就业率表面数据,而是追求毕业生一份实际可靠的工作。因此,在几年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宁肯不要虚高浮夸的就业率,并始终以实际行动在就业数量及就业质量上拿出真真实实的成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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