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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华要闻

我校举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颁发大会

日期 : 2010-06-04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5月31日下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颁发大会在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隆重举行。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辉主任,我院理事长姜波博士,院长陈明华,副院长杨定君、段茂贤、王根性、刘应南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坐。来自各院系的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共1000余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段茂贤副院长主持。

陈院长代表学校向大会作了2008——2009学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报告。陈院长在报告中指出,姜波理事长和我校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助贫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在长期的学生资助工作中,做到了家长、学生、学校三满意。2009年,学校在学费减免、资助勤工俭学费用、校级奖学金、地震灾区学费补助、经济困难助学金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资助工作的“三公开”,即公开资助资金的总量,公开助评工作的程序,公开受助学生的名单,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好教育公平的精神,把助贫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增强评审、发放工作的透明度,使更多的家庭困难的学生感受到教育公平的阳光。

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辉主任宣读了获奖决定并讲话。他首先代表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长期以来对学生资助工作无私奉献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高辉主任简要说明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并对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系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8——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有文法学院吕杰、魏思琪,财会学院朱丽、李敏、汪丽红,经管学院张惠、陈尔懂,艺术设计学院刘磊,电气信息工程学院陈金凤,外国语学院林利亚,医学院刘巧珍,国际商学院应洪辉、肖淑香,建筑工程学院周静静等14人,奖励标准为每生八千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231人,奖励标准为每生五千元,奖励总额共计一百二十六万七千元。大会现场以幻灯片形式述说了获奖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方面的杰出表现和先进事迹,赢得了台下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与会领导依次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颁发了获奖证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陈金凤和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杨兰代表获奖学生发言。

姜波理事长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地讲话,他代表学校理事会和党政领导班子对获奖的同学表示热烈祝贺,向多年来对我校助贫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位领导表示深深的谢意,向付出辛勤劳动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姜理事长给在场学生讲述了当年培华女大时期的艰苦条件和师生克服困难、珍惜学习机会的事迹,在场学生很受鼓舞和启发。姜理事长还结合自己在日本求学的经历和获奖同学的事迹,来激励广大学生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习成绩,更要有良好的人品和崇高的理想,做一个在学习之外积极乐观并且懂得感恩的年轻人。

姜理事长指出,学校应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家庭困难学生正确对待和用好国家的资助。他还希望同学们继续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立志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希望同学们珍惜荣誉,用好奖学金,要勤俭朴素,不铺张浪费;要做到知恩、感恩、报恩,诚实守信,从点滴做起,以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文/贾倩 李永超 图/刘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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