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陕西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发挥戏剧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生动载体功能和潜移默化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丰富大学生的文化生活,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戏剧家协会决定举办陕西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
根据学院安排,团委将组织我院学生参加本次大赛。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接此通知后,按照文件中的实施方案和参赛要求,广泛开展工作,组织同学们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我院在读本、专科学生。
二、 参赛剧(节)目要求
(一)参演剧目应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反映当代校园生活和青年昂扬向上精神面貌的显示题材作品为主,也可以市国内外经典剧目。经典剧目要有新的阐释和艺术处理。
(二)参演剧目应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要突出校园文化的特色,符合大学生的审美情趣,鼓励原创。
(三)剧目的表现形式不限,话剧、戏曲、音乐剧、歌舞剧、小戏、小品等均可参演。
(四)参演剧目时间:本戏90分钟内,小戏20分钟内,小品15分钟内。
三、 工作步骤
(一) 2007年3月,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
(二) 2007年3月30日我院截止报名工作。
(三) 2007年4月至5月,组织我院戏剧专场晚会,并请戏剧节组委会专家对演出进行辅导、筛选参演剧目。我院大学生戏剧专场晚会设立“校园戏剧奖”,剧目奖若干,编剧奖若干,导演奖若干,优秀表演奖若干,舞美(灯光、音响)奖若干。获奖数额将根据参赛剧目比例分配。
(四) 2007年5月至6月,组织我院参赛作品参加比赛。
四、 校内咨询、报名联系人
团委:王老师
电话:85680160
团 委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