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培华院学发〔2017〕10号)要求及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选拔创业学长,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数要求:10名
二、选拔条件
1、西安培华学院在校本科大二、大三,专科大二学生;
2、正在进行创业实践、有创业项目;
3、熟悉创业政策,了解创业程序;
4、拥有某方面知识、能力或资源;
5、有创业类社团工作经验;
6、参加过创新创业大赛等均可报申报。
三、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
四、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需学院加盖公章后送至创客中心三楼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助理团王宏同学处,联系方式18309256547,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140923950@qq.com
五、具体要求
1.创业学长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负责培养、共同管理。
2.创业学长聘期为一年,均采取考核和淘汰机制,每学期考核一次。
3.受聘为创业学长的可在党员发展、培养考察、评先评优、就业推荐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业学长,可以参评“优秀学长”和“学长奖学金”,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毕业鉴定中给予证明。
七、帮扶措施
场地支持:创业学长享有优先进入创客中心进行创业实践的权利。
资金对接:学校对优质的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或者对接创投机构。
跟踪指导:建立跟踪反馈信息库,对创业学长创业情况跟踪指导。
咨询电话:85680173 薛老师
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5月6日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创业学长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