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培华学院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主要行动指南,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引导师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科技部关于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聚合指导教师力量,加强学生团队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健康度,落实以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学科交叉、体验式学习、团队工作、对标资本为主要内容的创客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拟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类重点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重点赛事涉及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批、管理、培育、输出等关键业务纳入统一流程,实现多方参与、统筹管理,达到全链条、多维度、重过程、强产出的目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我校教职工、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 申报条件
申请加入首批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需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的一项:
1. 可提供应用场景清晰、专业技术方向明确的咨询服务;
2. 曾经或当前在企业中担任技术或管理职务(含挂职);
3. 主持或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4. 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主题的科研或教研项目;
5. 参与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奖项;
6. 参与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创客技能类),取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奖项;
7. 担任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具备匹配学生能力的项目课题开发与指导能力。
申请加入首批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库及项目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为我校在读本科生或专科生(高职),负责人原则上由大二或大三年级(非毕业班)学生担任;
2. 项目团队至少由2人构成,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善于跨专业合作与跨领域创新;
3. 项目团队需具有合法的创意创新创业项目计划(含参与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具备突出的应用领域价值,有明确、合理的目标与规划;
4. 创意创新创业项目计划需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科技含量高、信息技术应用广泛,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可沉淀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5. 创意创新创业项目计划需对项目的增长性、持续性、关键技术壁垒、体量等完成较为准确的自我评估基础上,对标具备产业或行业影响力的黑科技、硬科技、高科技项目;
6. 已开展商业活动的创业团队应至少已具备1名指导教师,并取得推荐意见。
三、 申报程序(以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例)
1. 访问“盘古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www.peihua.cn/pgxy/),或关注“创响培华”(chuangxiangph)、“培华创客实验室”(peihuamc)微信订阅号,在申报通知的页面中,进入对应的申报入口网页链接进行申报;
2. 首批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的申报工作,需在3月19日(周一)18:00前完成;
3. 首批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库及项目库的申报工作,需在3月23日(周五)18:00前完成。宣讲动员工作由创客中心、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及二级学院共同进行。学生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可根据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填写首选指导教师及备选指导教师姓名;
4. 所有符合填写标准的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及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项目数据,将以学院为单位聚合,由创客中心、盘古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级评审,按照“重点”、“一般”、“调整”三个级别对项目及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并汇总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分发给各二级学院;
5. 各二级学院需自行组建立评审小组,在3月30日(周五)18:00前,
完成项目与指导教师双选匹配工作,敦促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团队完成《大创申报书》撰写工作,将定稿的《大创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盘古创新创业学院,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评审程序;
6. 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标准的项目,自正式提交《大创申报书》之日起,可申请并办理入驻创客中心手续,由创客中心负责项目的培育工作,培育方向包含但不局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类重点活动或创新创业类重点大赛;
7. 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评审程序的项目,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后期省级立项、国家级立项工作,由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另行通知并负责组织申报;
8. 对于不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标准的项目,将继续保留入选项目库资格有效期90天,存续期间由创客中心、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另行组织各级各类的项目选拔及培育工作,超过有效期仍未能以任何形式立项的项目团队,可重新提交项目申请;
9. 入选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的教职工,有效期为长期,存续期间可自行申请更新材料数据或退出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
四、 入库待遇
1. 具备指导或入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类重点活动、创新创业类重点大赛的资格;
2. 具备入选创客中心或盘古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项目选拔及培育计划的资格;
3. 具备优先免费入驻创客中心并优先使用共享功能区空间及设备的资格;
4. 具备优先免费参与围绕创新创业及专业技术开展的各类培训、讲座、沙龙或报告会的资格;
5. 具备优先参与围绕创新创业工作开展的进修、考察、学习及其他交流活动的资格;
6. 具备立项项目配套经费及其他资源支持的资格;
7. 具备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提供的公共服务与政策支持的资格;
8. 具备创客中心及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合作企业提供的其他形式服务和支持计划的资格。
五、 联系方式
创客中心:王旭东 联系电话:18509281652
盘古创新创业学院:薛舒凡 联系电话:029-85680173
附件:
《首批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申请表》内容示例
《首批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库及项目库申请表》内容示例
创客中心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首批专业技术指导教师库申请表》内容示例
姓名、工号、出生年月、手机号码、所在部门、担任第一职务、担任第二职务(选填)、承担课程(选填)、最高学历、最高职称、可提供的专业技术咨询方向(选填)、当前在企业中担任职务(选填)、曾经在企业中担任职务(选填)、近5年参与产学合作项目情况、近5年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情况、近5年科研及教研成果情况、校外参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情况(选填)、向学生开放的创新创业项目名称(选填)。
《首批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库及项目库申请表》内容示例
项目名称、项目简介(300字内)、项目简介附件(选填)、项目属性(1.新申报;2.往年项目改进再申报;3.其他类型项目移植申报)、项目类型(1.创新训练项目;2.创业训练项目;3.创业实践项目;4.尚不确定。)、项目选题范围(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5.社会调查类项目;6.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7.尚不确定。)、项目方向(1.现代农业;2.制造业;3.信息技术服务;4.文化创意服务;5.公益创业;6.社会服务;7.尚不确定。)、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项目负责人入学年份、项目负责人学制(1.本科;2.专科。)、项目成员姓名(1-5,选填)、项目成员所在学院(1-5,选填)、项目成员所学专业(1-5,选填)、项目成员入学年份(1-5,选填)、首选导师姓名(选填)、备选导师姓名(选填)、项目是否已商业化运作或注册企业(1.是;2.否。)、项目团队是否申请入驻创客中心办公(1.是;2.否。)、项目团队是否加入“Maker+”新工科技能培养计划(1.是;2.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