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培华院学发〔2017〕10号)要求及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选拔创业学长及招募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学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计划
1、创业学长:25名
2、创业班学员:50名
二、招生对象
1、创业学长:主要面向本科大二、大三,专科大二的学生;正在进行创业实践、有创业项目的学生;熟悉创业政策,了解创业程序;拥有某方面知识、能力或资源的学生;有创业类社团工作经验的学生;参加过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等均可报申报。
2、创业班学员:立志创业,有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或已有创业项目的学生。
每个学生可以同时申报创业学长和创业班学员。
三、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7日-6月2日
四、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明德楼二楼盘古创新创业学院(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刘斌老师,电子版压缩后文件名以“姓名+创业学长(或创业学员)报名表”格式发送至30051675@qq.com,截止日期为6月2日。
五、报名方式
创业学长和创业班学员均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学生报名,盘古创新创业学院(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和面试。
六、学制及学业认证
1.创业学长和创业班学员由专业学院和盘古创新创业学院(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培养、共同管理。
2.创业学长聘期为一年, 创业班学员学制为一年;均采取考核和淘汰机制,每学期考核一次。
3.受聘为创业学长的可在党员发展、培养考察、评先评优、就业推荐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业学长,可以参评“优秀学长”和“学长奖学金”,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毕业鉴定中给予证明。
创业班学员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培华学院盘古创新创业学院结业证书,并由创业导师签发推荐信。针对优秀的学员,将协助其成立公司、入驻我校创客中心或创业实训基地进行孵化、提供工商税务法律金融服务、推荐投资人和创业导师指导其进行创业实践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业服务。
七、课程设置
创业学长和创业班学员均可享受以下课程体系:
主干课程:创新思维与方法、创业团队建设、创业营销学、管理学、互联网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经营与创新思维综合实训、演讲与口才等。
开放式教学。采取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讲座、游学等形式,鼓励学生自学、讨论、研究,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交流。
专业化指导。为学生配备创业导师,获得与企业家、公司高管、专业导师“面对面”的机会,包括与投资家洽谈的机会。
实战式体验。针对性开展项目实操训练,安排到企业参加创业体验、创业交流与访问等。
灵活式授课。学制一年,一般在晚上、周末进行。
八、帮扶措施
场地支持。创业学长或者创业班学员可凭导师推荐,优先进入创客中心或创业实训基地。
资金对接。学校对优质的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或者对接创投机构。
跟踪指导。建立跟踪反馈信息库,对创业学长和创业班学员创业情况跟踪指导。
咨询电话:85680173 刘老师 吴老师
盘古创新创业学院 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创业学长报名登记表
2. 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创业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西安培华学院创业学长报名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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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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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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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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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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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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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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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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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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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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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及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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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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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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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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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有无从商经历(如有请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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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事过创业项目(如是请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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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创业相关的经历(如有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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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业的看法和创业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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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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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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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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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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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盘古创新创业学院创业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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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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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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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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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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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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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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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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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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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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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及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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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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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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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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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有无从商经历(如有请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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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事过创业项目(如是请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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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创业相关的经历(如有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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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业的看法和创业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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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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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创业实验班,如入选将严格遵守创业学院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教学和实践任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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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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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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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创新创业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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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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