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长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长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长管理办法(试行)》及《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1-2022学年任期内各类学长。
二、申请条件
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17〕14号)第二章、第三章。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任期满一年且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学长;
(四)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除专业学长外,对于其他类别学长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有突出贡献,需另附材料说明,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评审及公示时间
2023年4月至5月。
四、评选程序
(一)活动宣传阶段
各单位在学院公众号和学工在线公众号广泛宣传
(二)评审程序阶段
1. 4月11日-14日:线上申请阶段。
学生本人在http://42.247.16.113:8001/xgxt/chkLogout.do(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线上申请并上传附件2;
2. 4月15日-17日:线上审核阶段。
辅导员或推荐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 4月18日-25日: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及材料报送阶段。
二级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答辩和评审,各学院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纸质版材料(材料具体要求见第5点)上报学生服务中心;
4. 4月26-5月5日:校级联评、公示阶段。
学校召开校级专项奖学金联评会议,由学校学生指导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并全校范围内公示。
5.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西安培华学院2021-2022学年学长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版字体为仿宋四号,附证件照,个人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首行缩进2字符,内容需高度概括参评者本人事迹及所获荣誉,其间不得出现“见附件”等情况;推荐表双面打印。
2.学长奖学金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以第一人称书写,内容需要写出担任学长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岗位认识。字数不少于1000字,字体为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标题为宋体小二加粗,材料包括:
(1)个人思想表现情况简介;
(2)与奖学金评选有关的先进事迹介绍;
注:先进事迹介绍应以详实的数据或事例体现参选人特色风采,语言凝练;
3.学长奖学金推荐材料:由各院(部)、中心担任学长指导老师或相关辅导员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材料包含申请人一年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亮点,突出事迹及评选优势等内容。字数不少于1000字,字体为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标题为宋体小二加粗,格式为“XX同学关于评选学长奖学金申报推荐材料”。
4.个人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管理中心印章。
5.专业排名表: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并将该生明确标记。
6.相关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清晰,按照由近及远的时间顺序排列整齐,并在各项材料前附获奖说明,顺序同材料顺序一致。字体为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标题为宋体小二加粗。
7.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团委公章或经由上级单位统一汇总并盖章(组织推荐)后和其他材料(纸质版)在初选阶段结束后报送学生服务中心。
8.以上所有材料需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要求为纸质版已盖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组织为单位统一以文件夹形式上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组织名称,文件夹包括本单位推荐至学生服务中心参评者材料、推荐汇总表。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中心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做好学长奖学金评定的初评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各院(部)、中心按照不同学长类别和要求进行评审,确定初评名单。
3、学长奖学金评选使用差额选举法,按照学长总人数5%的1.2倍推荐人数差额评选。
4、推荐对象需任期满一年且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工作期间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5、严肃评审纪律,各院(部)、中心要认真组织评选并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取消所在单位下一学年评选表彰资格。
六、名额分配
学生服务中心根据2021-2022学年各类学长考核情况,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分配表内人数推荐候选人。
七、奖励标准1000元/人/学年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2021-2022学年学长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2021-2022学年学长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3: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奖学金评选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