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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校内)续聘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热心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秀导师队伍,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校内)续聘及新一期面向全校在岗教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认定的、聘期即将到期的创新创业导师开展续聘工作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创新创业导师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将对丁阳等19名第一批创新创业导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对有意愿续聘的导师进行续聘,续聘聘期为3年。

二、开展新一期创新创业导师选聘工作

(一)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熟悉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创新创业类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3.具有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经历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学科竞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4.已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业导师;

5.能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二)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

1.举办专题讲座。根据学生实际需求,举办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专题讲座,参加创业沙龙、创业政策宣讲等活动。

2.开展项目指导。深入联系对接学生创业团队,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类项目实践活动。

3.担任赛事评委。担任学校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评委工作,以及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的遴选、考核等评审工作。

4.承担课程教学。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教育教学要求,承担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5.开展咨询服务。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咨询服务。

(三)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方式

1.校内创新创业导师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审核后聘任。

2.符合条件并参与遴选的人员需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校内)信息登记表》,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3.学校组织遴选审批,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其履行职责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请各学院于4月27日前,将参与遴选人员的《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校内)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q@peihua.edu.cn,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明德楼2-16办公室。

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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