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西安培华学院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拟定于2023年12月份举办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为了选拔和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大赛,现将校级选拔赛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未来

二、赛事安排

本届创新创业大赛分为两个赛道,创新创业主体赛(以下简称“主体赛”)、创新创业综合模拟专项赛(以下简称“专项赛”)

(一)参赛对象

1.主体赛分高职组和应用型本科组,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高职组:参赛选手应为我校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2)应用技术型本科组:参赛选手应为我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2.专项赛仅高职组,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参赛方式

1.主体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老师1-2名。

2.专项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由2-3名学生、1-2名指导教师组成。

3.每名学生限报一个赛项、一个团队。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4.各团队报名时需提交师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案例1个。

5.已获代表陕西省参加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各组别参赛项目,应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参赛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4.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5.凡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大赛流程

1.各学院组织动员学生参赛,并指导学生填写《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根据组别选择评审书)及项目PPT(按时长5分钟准备)。

2.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电子版)、项目PPT于11月21日(星期二)18:00前以压缩文件(命名方式:组别-学院-项目负责人名称,如应用型本科组-传媒学院-张某)形式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

3.11月22-23日教务管理中心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资料评审,最终每组将推荐5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

4.按照省级复赛结果,12月上旬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路演答辩,其中路演5分钟,答辩3分钟。

五、省赛奖励设置

1.竞赛奖:高职组和应用型本科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2.指导教师奖:对优秀项目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3.竞赛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依据参赛院校的送审项目规模、项目质量、申报组织及获奖情况等,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院校进行表彰。

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管理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王青联系电话:85680151


 

友情链接 / Lkink

地址:中国•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by 西安培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