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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 教务管理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教发〔2024〕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范围

创新创业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发放,分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创新奖学金鼓励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鼓励在自主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2.具体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考《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培华教发〔2024〕75号)文件。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创新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0人,奖金1000元/人。

创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5人,一档10000元/人、二档8000元/人、三档5000元/人,共三个档次。

获奖名额可根据评选学年内学生提交的实际成果进行调整。

二、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和学校联评的方式确定。由学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各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资格初审,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由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二)申报参评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2.评选学年内成绩单;

3.参照《西安培华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积分认定一览表》(附件2、3)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及其它证明材料一份;

4.另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最终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

(二)二级学院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后同参评学生材料一并于12月25日12:00前报送至教务管理中心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所有材料请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王 青 联系电话:85680151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创新奖学金积分认定一览表

附件3:西安培华学院创业奖学金积分认定一览表

附件4: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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