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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日期:2010-05-10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推动西安培华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奖励先进,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登记的红十字志愿者和经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正式批准建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组)。
陕西省红十字会在西安培华学院建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及其志愿者参照本办法纳入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管理。
第三条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是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认可的表彰,除此之外,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不再开展其他志愿服务团队或者志愿者表彰活动。
第四条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每年评选一次。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由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行文,报请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处会签后以正式文件公布。

第二章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评选
第五条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每年只评选一个。
如遇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经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秘书处批准,可以评选两个。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批准正式成立的志愿服务队(组)可以参加评选:

   (一)年度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五次以上的;

   (二)年度内完成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一个以上并已批准执行的;

   (三)年度内服务队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40小时的;

   (四)年度内服务队代表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五)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表现特别突出的;

   (六)年度内无差评、投诉,无安全事故的,无不团结事件发生的;

   (七)经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秘书处许可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参加评选的服务队应主动向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提出申报。
志愿服务队(组)从培华红十字志愿者QQ群共享下载填写《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一)。
第八条 参评的志愿服务队(组)将申报书连同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提交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
第九条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初步审查,确定三个候选服务队(组)向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学生分会推荐。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