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社会实践 -> 志愿服务 -> 正文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项目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10-05-10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能力,根据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项目是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学校红十字会”)或者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以下简称“红团”)策划、开发、引进的各类发展项目。

第三条 项目应当体现“德育为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西安培华学院实际,同时符合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第四条 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我会为项目主要实施方的原则。学校红十字会策划、开发、引进的项目由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管理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 西安培华学院红十字会学生分会(以下简称“学生分会”)只受理学生分会各部门、“红团”各志愿服务队上报的项目申报书,学生分会各部门、“红团”各志愿服务队应当根据调研需求和能力对项目进行初审、梳理和筛选。

第六条 项目应以志愿服务为重点,注重可持续发展,各类项目应包括组织发展与能力建设的内容。
第七条 学生分会各部门、“红团”各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均可以向所在部门或者服务队提出自己的项目创意,所在部门或者服务队对项目创意要召集本部门或者本服务队骨干进行酝酿,初步达成一致后,再提交部门会议或者召集本服务队全体志愿者会议充分讨论,经讨论形成项目大纲和要点。
第八条 经过讨论形成项目大纲和要点后填写《项目申报书》,“红团”各志愿服务队可以向“红团”主席团提交申报书进行初审。“红团”主席团经过初审后,正式提请学生分会审查立项。初审时间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大型活动或者重点项目初审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工作日。
学生分会各部门经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向学生分会正式提请学生分会审查立项。
第九条 立项审查评估程序:学生分会事业发展部是项目审查评估职能部门。学生分会各部门、“红团”各志愿服务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由学生分会事业发展部进行审查并进行风险评估。
学生分会事业发展部依据《立项审查和评估标准》进行审查评估。立项审查和评估不得超过四个工作日。

第十条 立项审批程序:经审查评估通过的,由学生分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在《项目申报书》指定栏目中签署&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