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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开展 2021 年校级教学名师 教学新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4 浏览次数: 作者: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励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 挥教学名师引领示范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 2021 年校级教学 名师及教学新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已获 得“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教学新星每两年评选一次。此次评 选 3 名教学名师,7 名教学新星。各教学单位申报教学名师及教 学新星的名额按自有专任教师人数的 5%进行推选,按比例推选不 足1人的按1人推荐。

三、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教学新星评选及 奖励办法>的通知》(培华院人发„2019‟18 号)执行。公共基 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 评。

四、评选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根据规定要求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教学新星 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于 6 月 15 日前提交至各所属单位,由 各所属单位统一收集整理。

2.所在单位评审、推荐

各单位应对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 附件 1),负责对本单位的申报教师进行初步评审,并于 6 月 17 日前将拟推荐教学名师及教学新星的申报人材料的电子版、纸质 版一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将于 6 月 21 日前初审,6 月 25 日前组织专家 对各单位提名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5 天,公示期 结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批。


4.学校表彰

经学校审批后,将于 9 月 10 日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对获得“西 安培华学院 2021 年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星”荣誉称号的教师进 行表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教学新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版式:仿宋,四号,行距 25 磅;一式 2 份;格式与文件样表 一致);

2.个人简介,500 字左右,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 名.DOC);

3.名师心得,500 字左右,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 名.DOC);

4.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 照片),像素为 300 万以上,横竖各三张,照片以 JPG 格式提交, 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二)申报要求

1.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校 级教学名师奖”,并追究其所在单位管理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澍 办公地点:明德楼 2-12

联系电话:85680152/18092781202 电子邮箱:wangshu@peihua.edu.cn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西安培华 学院教学新星评选指标体系

2.西安培华学院教学名师/教学新星评选申报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