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中心)、部: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时间定于2017年3月19日之前进行。公共课补考时间定于3月4日-5日举行(详见教务管理中心考试安排),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在3月18日前完成。现将有关开学初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补考工作 (一)认真做好补考组织工作 1.认真核对专业课不及格学生名单,对考试违纪、缓考及无故缺考学生进行相应处理。补考名单要确保准确无误。 2.周密做好补考工作。各二级学院(中心、部)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对考试、监考、考务、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并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3.巡考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届时校领导、教务管中心负责人将到每个考场进行巡视。 4.每场考生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30—50人以内。考试教室应在考前半小时向学生公布。 5.专业课补考原则上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确有困难须在非正常上班时间进行者,应提前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执行各项考试制度 1.监考人员须提前半小时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发现代考考生应立即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中发现违纪、作弊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做好资料收集。 3.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题,清点试题份数,发放试卷。监考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监考记录单》,经二级学院(中心、部)检查后归档。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接听电话,对未尽职责的监考人员扣发监考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凡在正考中的旷考及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三)补考有关时间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部)请于3月9日前将专业课补考安排报送教务管理中心审核。 2.3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将监考费申请表与补考阅卷登记表一并上交教务管理中心。 3.补考工作须在3月19日前完成。补考成绩于3月22日前登录完毕,经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审核无误后打印签字,成绩单于3月25前报送教务管理中心进行成绩锁定。 二、开学初工作 (一)认真做好上学期各门课程成绩核查工作 1.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课程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率大于40%,必须有情况说明。并以课程、班级的形式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2.对于成绩有输错漏输的,必须在3月2日之前以Excel电子表格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的过程性考核工作 1.检查各门课程是否具有考核方案,根据教学大纲检查考核所占比例是否合适。 2.开课第一天,每个教师是否将本课程的考核方案告知学生。 3.开学一周后,将所有课程的考核方案上报教务管理中心。 (三)试卷检查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安排,要求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再次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试卷进行复查。 1.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27日至4月8日,二级学院(中心、部)组织教师进行复查。 第二阶段:进行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2.检查的内容 (1)对本学年所有试卷全部按顺序装订入袋。试卷封皮、成绩单(1份)、空白试卷、评分标准(答案)、学生答题卡(最好按照学号)。 (2)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必须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此次检查按照评估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和整改。 (3)对所要检查的全部试卷要装入试卷袋,并在试卷袋封面标明相关信息,在试卷袋的侧面贴上标签,标签至少应注明班级号和课程名称。试卷应全部进入资料室的专用资料柜。 3.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必须有试卷检查的详细安排和检查后的总结。 (2)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必须准备一份考试课程一览表,以备检查用。 (四)检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归档材料 1.二级学院要留存的归档材料内容必须按照内容统一装盒。 2.归档的内容和要求。 (1)考试制度文件(教务管理中心下发制度文件及二级学院自制的实施办法。) (2)考试日程安排(根据学期、正考、补考、清考单独装订并加盖二级学院(中心、部)公章。) (3)考场反馈:监考记录、巡考记录(按照时间、场次的顺序将监考记录单、巡考记录单分别整理成册,外加封皮。) (4)考试违纪情况统计表(要有考生的违纪事实,以及违纪情况记录表,违纪通报。) (5)考试课程汇总表(按照制式格式统计。) (6)成绩单(可按专业或系分类,加封皮、盖章装订。) (7)试卷检查安排与总结。 (8)考试工作总结(含封皮、盖章装订。) (9)命题计划表与命题审查表(按照制式格式填写。) (10)AB样题(有封皮、目录,含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11)过程性考核的各种支撑材料(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考核登记表、部分学生作品等各种支撑材料。) (12)自主考试违纪、缺考、缓考的统计(含考生班级、学号、姓名、考试科目、违纪时间与情节。) (13)不及格率超过40%课程分析说明(含系主任签字、封皮、盖章装订。) (14)试卷(正考试卷按照原定标准整理;补考与清考试卷按照课程整理,试卷袋内要有空白试题、标准答案,学生答卷。) (15)清考试题(可按专业或系分类,加封皮、盖章装订。) 教务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0日